经济网山西讯 2020年山西计划评定首批4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和第二批3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工作主要依据《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划分与评价》地方标准,重点从资源与交通、服务设施、综合效益、旅游管理、特色人家、资源保护等六个方面进行考量。
据介绍,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成立山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省文旅厅下设办公室,会商推进山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工作。重点从资源与交通、服务设施、综合效益、旅游管理、特色人家、资源保护等方面进行考量。
“乡村旅游示范村分3A、4A和5A三个等级,今年计划评定的首批4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从3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中产生。”山西省文旅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李贵介绍,原则上,已在《全省乡村旅游示范村标准符合性复核情况的通报》(晋文旅办发〔2019〕261号)中列入4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备选名单、申报资料齐备的,优先进入4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初选名单。
目前,《关于开展山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推荐工作的通知》已经印发,各市、县(市、区)正组织旅游村积极申报示范村,“三个人家”评定工作也已启动。
省文旅厅在乡村旅游示范村动态管理方面有硬性规定,对于已命名的乡村旅游示范村,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视问题严重程度予以警告、降低等级、取消等级处理: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严重污染事件的。
获评后厕所革命、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以及其他相关指标达不到原评定标准的。
对游客投诉未按时反馈和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被处以通报批评处理后,不积极整改或整改未达标的。
依法应予以处理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