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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全力确保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生态环境安全

2021-01-29 来源:《经济》杂志-经济网 田龙 苏晓丽   加入收藏

经济网河北讯 针对当前依然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环境安全压力和企业复产复工面临的安全生产压力,结合生态环境管理职能以及宁晋县企业行业现状防范重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积极推进疫情防控形势下企业复产复工环境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确保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

按照市、县疫情期间对复工复产工作部署,生态环境局紧密围绕疫情防控形势下企业复产复工环境安全工作特点、重点、难点以及确保宁晋县生态环境形势平稳等进行了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等多个指导、保障性文件要求,通过公文传输系统、微信、QQ工作群进行告知。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合理安排任务、分工,迅速开展辖区企业复产复工环境安全工作。

为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能够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做好生态环境风险管控,连日来,县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从强化帮扶指导检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等方面,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两手赢”。

始终坚持“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应急管理理念,自觉将环境应急管理到环境风险管理的“关口前移”,面对当前企业陆续复工情况,领导带队深入企业一线,了解疫情防控、生产经营、环境保护、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安全责任,狠抓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做好环境应急预案与应急准备,严把环境安全关口,制定完善企业专项处置预案,完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人员个人防护设备配备。做好与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衔接,掌握拟复产复工企业名单,有针对性地做好复产复工期间的环境监管、服务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消除环境隐患,严防环境事故发生。

县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带队对医疗机构、隔离点、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污水处理厂,实地对医疗废物收集、消毒、贮存、转运等环节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及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消毒和处理量等情况进行检查;调用局环保无线专网,及时关注在线平台,筛选出污染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污等企业,持续实施污染源超标(异常)督办;加强环境监管和隐患排查,要求辖区各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必须对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修调试,确保设施运行所需的材料和药剂储备充足、能够稳定投入运行、处理能力和效果满足要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禁“带病”生产。强化监测,做好预警。督促医疗单位和污水处理厂做好自行检测工作,每日专人负责查看监测数据。

当前时期,既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也是生产经营企业复产复工的重点时段,县生态环境局将继续落实好复产复工企业环境应急管控各项措施,持续抓好梯次有序的复产复工企业环境安全关口,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县企业复产复工的生态环境安全。

(图、文/田龙 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 苏晓丽)

责编:田婷 刘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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