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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教育局召开中小学校校长工作会议

2021-04-21 来源:《经济》杂志-经济网 王平堂 武鹏飞   加入收藏

经济网山西讯 4月20日上午,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教育局召开中小学校校长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对岚县两所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组织考试招生情况通报和朔州市教育局关于对怀仁市(县级市)同仁学校违规招生处理情况的通报,安排部署市区中小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签订中小学校2021年招生承诺书。局党组书记张义新主持会议,局长魏立山讲话,副局长刘建平传达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相关通报通知精神,副局长尹国儒对学校安全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会议强调,岚县两所民办学校、怀仁市同仁学校在当前全省全市大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大力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情况下,严重违规招生,性质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给我们的教训和警示是十分深刻的。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务必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从思想根源上找差距、寻问题,从工作落实上严检验、查漏洞,坚决杜绝责任悬空,工作悬空,确保省市区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会议要求,各校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监督监管到位。一是注重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把握好招生工作的原则。要坚持统筹兼顾,坚决摒弃以一校利益为中心的狭隘观念;要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摒弃以盯抢优秀生源为中心的片面观念;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决摒弃以眼前短暂利益为中心的错误观念。二是抓住重点环节,从严要求,努力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中高考即将到来,这段时间既是“考试季”,也是“招生季”。各学校招生时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省教育厅“四个必须”,为社会提供良好的招生工作秩序。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明纪律,加大对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招生工作必须在省市文件框架内进行,绝不容许任何学校找任何理由,更不允许对招生规定置若罔闻。各类民办学校同时要严格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自觉地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不得违法违规办学,不得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区教育局已成立工作专班,从4月19日起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各中小学特别是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坚决清退不符合招生就读条件的学生及所收费用。在招生过程中,因违反政策出现群众集体上访或网络舆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相关单位的责任。对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极坏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同时区教育局将把招生工作列为年终对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图、文/王平堂 武鹏飞)

责编:田婷 刘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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