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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观点2023年3月刊

2023-03-13 来源:《经济》杂志-经济网   加入收藏

农业农村部总农艺师、发展规划司司长曾衍德:

推动农业强国建设要凝聚企业力量


建设农业强国是统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纲,建设农业强国与推进农业现代化一脉相承、目标一致,建设农业强国的过程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建设农业强国要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我们要推进产业集聚融合,利用5年到10年时间建设一批产值超千亿元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产值超百亿元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产值超十亿元的农业产业强镇;要强化创新引领,锻造竞争新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母型领军企业、加工旗舰企业、科技研发企业,配套一批仓储物流、电商营销等服务型企业;要助力带农增收,建立利益连结机制,积极开展订单生产、产品代销、“保护+收购”等模式,促进企业与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中国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孙坦:

持续优化国家农业创新体系


当前,我们国家农业创新体系仍然存在着创新各主体、各要素、各环节耦合度不够的问题,严重地制约了国家农业创新体系的效力发挥。要想走上农业强国的康庄大道,必须持续优化国家农业创新体系。第一,针对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效率低的问题,必须持续探索和推进创新链赋能产业链。通过科企融合、三创一体,既能够强化企业的创新能力,同时能够推动从链式创新向融合创新转变,最终实现压缩农业创新链的战略目的。第二,优化我国创新体系里的科研布局,要围绕农业产业布局;追随现代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代表的农业科技创新在学科体系领域的优化,多学科的交叉融合。第三,围绕创新链布局新的产业链,机制上重点要解决科研和产业脱钩断链的问题。 



中国农业大学副校长林万龙: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要增强群体包容性


调研发现,脱贫地区农户接下来最希望的仍是教育、养老、看病就医等社会福利水平的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被放在了相对次要的位置。公平性而非效率性应作为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更优先考虑的因素,必须在进一步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的前提下,重点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对低收入群体的“可得性”。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的改进方面,东部地区侧重针对性补足,中西部地区更应强调整体性提升。今后要把群众养老、低保、子女教育、看病就医等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作为重点。



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张永江:

加快推进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加快推进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加强理论研究。亟需在政策储备、推进机理、发展框架、目标导向等方面进行更加系统的梳理和研究,以适应实践创新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二是尽快进行政策体系更新。在政策设计上与时俱进、更新提升,既保持连续性,又提升可行性和落地性。三是加快构建评价体系。既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又具备阶段性特征,为农村工作提供目标导向。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钟钰:

牢牢把住粮食进口主动权和稳定性


当前我国粮食安全保障处于历史最佳时期。不过也要清醒认识到,在资源环境和生产成本等约束下仅依靠国内生产难以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高增长的食物消费需求,而且当前国内粮食消费需求尚未达到峰值,随着粮食需求刚性增长,未来一段时间粮食安全将面临供需紧平衡态势,积极利用国际粮食市场弥补国内粮食供需缺口、丰富粮食供应结构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牢牢把住粮食进口主动权和稳定性,提升“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统筹利用效能,保障我国粮食进口安全、高效、稳定、持续,还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立足国内,稳粮增产。第二,拓展粮食进口渠道,构建多元进口格局。第三,扩大物流节点建设,提升粮食流通能力。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于法稳: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能千篇一律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之后,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但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还有主体、内容、模式、机制、保障等关键问题,还面临资金投入保障不充分、整治技术模式标准不规范、人才队伍缺失、管护机制不足、保障体系不健全等困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本应是农民,但现在主体是基层的各个职能部门,导致自上而下的项目推动和自下而上的项目需求之间出现错位。其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内容包括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整治和村庄规划等,但不同区域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民风民俗不一样,对内容的需求是不一样的,应做科学甄别。关于整治提升的模式,不能千篇一律都用一个模子,不顾客观条件只会造成“水土不服”。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司伟: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基于客观现实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这为我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路径,也再次明确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必然趋势。农业规模经营是发展的方向和目标,适度是基于现实基础应把握的原则。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基于客观现实。从发达国家农业规模经营经验来看,把握好适度原则是重点。农业现代化并非简单等同于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农业规模经营应该同发展实际相适应。一方面,我们要看到,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分散的、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难以建成现代农业。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改变分散的、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需要时间和条件,不可操之过急,很多问题要放在历史大进程中审视,一时看不清的不要急着去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程郁: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新时代新征程,继续做好城乡融合发展这篇大文章,要抓住关键环节,健全体制机制,协同整体推进城乡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第一,抓住窗口期,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应打破户籍藩篱,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真正打破城乡界限、身份差别,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第二,整体统筹谋划,强化城市对乡村的带动作用。城乡融合发展要从规划建设上一体设计、一并推进,改变过去城乡脱节、重城市轻农村的问题。第三,构建政策保障体系,激发农业农村内生发展能力。要构建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激励机制,加大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下乡的保障和激励力度,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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