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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类个人破产”试点助诚信债务人重获新生

2025-08-22 来源:法治日报   加入收藏

近日,当王某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信用修复证明书》时,如释重负。这张证明书,标志着这位曾背负百万债务的建筑业从业者,通过“类个人破产”制度完成了信用修复,人生得以重启。

  王某18岁踏入工地,从打零工到带班组,再到创办建筑劳务公司,一度经营红火。然而,2020年以来,因管理存在漏洞、投资失利,王某的债务迅速积累到一百多万元。

  为了还债,他放下身段重新回到工地,从绑钢筋、搬材料等最基础的活干起,用微薄的收入分批偿还债务。但杯水车薪的还款难以覆盖巨额债务,叠加信用惩戒带来的生活困境,使其身心俱疲。

  2025年4月,王某获悉南京市“类个人破产”试点旨在为“诚实而不幸”且“执行不能”的债务人提供解困路径,遂向高淳区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此时,他在全省4家法院共有10件未结执行案件,债务总额近百万元。为集中清理债务,经报请上级法院,案件被交叉指定至高淳区人民法院集中办理。

  围绕王某的诚信状况,高淳区人民法院深入走访其所在社区及债权人,全面核查其财产状况与债务成因,确认其债务多为偿还劳务工资、投资亏损所致,且无赌博、挥霍财产、转移财产、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行为,遂裁定受理其“类个人破产”申请。

  高淳区人民法院指定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担任管理人,该中心指派执业律师从事具体管理人工作。管理人结合王某实际还款能力,提出“5年归还本金90%”的计划,但多数债权人因担忧还款周期长、履行率低,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为破解债务僵局,高淳区人民法院联合高淳农商银行构建“司法审查+金融纾困”协作机制,创新推出“淳信重整贷”。高淳农商银行积极响应上级行“创新手段、开发工具,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降低风险”的要求,针对经司法程序认定的“诚信”债务人,结合其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量身定制融资方案,提供相对低息信贷支持,重点解决“一次性筹集大额资金”的关键难题。

  最终,经债权人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同意王某一次性归还欠款本金80%的清偿方案。因债务一次性履行,债权人同意提前结束对王某的信用考察期。

  2025年7月,王某接过了印着鲜红印章的信用修复证明书。这不仅是个人的“新生”,更是对“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理念的制度实践,为深陷债务泥潭的诚信者提供了依法解困的正向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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