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大讨论活动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发挥检察力量,彰显检察担当,持续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思想观念上的“更新换代”。坚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坚定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应用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法律监督手段,转变重打击、轻保护的司法理念,对涉企案件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要求办案人员推己及人,换位思考,通过办案发现问题,解决矛盾。
能力素质上“升级换挡”。通过网络平台、检察官联系会议等多种形式,不断更新知识储备,拓宽知识面,提升系统分析研判能力,提高对涉经济类刑民交叉案件罪与非罪界限的把握与认定。
我院将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护航高质量发展大局的“一号工程”,坚持问需于企业、问效于企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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