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马先生于2021年5月30日在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两江名居蔡顺路61号一加一副食店买了几块散装蛋黄饼,吃了两块后不久感到肚子有点疼痛,便查看剩下的蛋黄饼发现上面有霉变斑点,当场去找了店家,店员方强却一再声称食品没有问题,并说:吃了肚子痛又不会死人!大不了退钱给你。马先生大为不悦,质问道:要死了人才负责吗?退钱就行了吗?这是食品安全的大问题,于是马先生便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蔡家岗镇市场监督所对店家进行了调查。在调解过程中才知道店老板经营者为个体户方文东(见附图)。
而店员方强在市场监督所写下了半截约定解决方案也没有实质性的内容。从约定解决方案看:此蛋黄饼生产日期是2021年4月26日,而马先生购买时间为5月30日,过了一个多月,不知道散装蛋黄饼保质期是好久哦?店员方强是否是经营者方文东的儿子还是什么其他亲人不知道。由于蔡家岗镇市场监督所现场调解失败,市场监督所要求对食品进行检测,随后在监督所的监督下,双方将问题食品进行打包,贴上封条(见附图)。由马先生拿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而后马先生了解到,此次食品检测费要1000元左右。而购买的食品也就几元钱,根据《民法典》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那么根据法律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计算。这样计算下来就实在不划算,随后继续向北碚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北碚区市场监管局回答该副食店同意协商解决,叫马先生去找商户协商,商户同意给予一定的赔偿,由于当时疫情相当严重,此事就一直搁置了下来。
前不久,马先生在保存的购物票还发现了一个问题,原本买的蛋黄饼而购物票却是“立白椰油精华”(见附图),马先生认为此事虽小也就几元钱的事,但是总觉得心里不舒畅,想讨要说法,于是马先生再次去找到商户,但商户一会儿声称不认识马先生,产品没有问题,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了;一会儿又说那你要好多钱嘛......自始自终就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态度恶劣,百般狡辩和抵赖。
在此马先生敬告食品生产经营者方文东,你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做到诚信守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为大家需提供优质放心的食品。马先生也呼吁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履职尽责,从严监管,守卫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大家食得放心、食得安心。
根据知情人提供的资料证明,营业执照的方文东原来是重庆市某财务公司资金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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