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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县局“3·15”活动纪实 ——精彩“四节课”践行烟草社会责任

2024-03-29 来源:永州新闻网

(作者:孙春元)为进一步增强专卖执法人员自身能力的提高,提高消费者知法、懂法的意识。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近日,阜新市阜新县烟草专卖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契机,通过“四节课”践行烟草的社会责任,着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共同奏响春日普法协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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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课:学以致用的“自习课”,让专卖队伍能力显著提高。

阜新县局专卖全体职工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以案说法、集中学法等多种形式加强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及电子烟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再学习、再提升来充实自身素质和能力的升华,切实营造浓厚学法氛围。努力打造更加规范有序的卷烟市场环境,持续推动卷烟打假打私工作取得新成效。

第二节课:活泼生动的“实践课”,让消费者远离假冒伪劣卷烟。

在3.15日当天,阜新县局专卖工作人员向广场路过的群众发放宣传单,“一对一”讲解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真假烟鉴别知识,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您好,同志,我要是买到假烟怎么处理那?”“大爷您好,如果您感觉买到假烟的话可以拨打我们的投诉举报电话12313,我们“金叶卫士”随时为您第一时间提供帮助。”这是阜新市阜新县局在以“激发消费活力、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国家利益“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上一个精彩的小片段。此次活动是以发放传单、现场讲解和法律咨询等多种生动的形式展开的。

第三节课:严谨求实的“文化课”,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阜新县专卖普法宣传队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以及社区广场等地段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并向阜新县职业高中师生科普了烟草制品对未成年人的危害,鼓励广大师生积极举报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电子烟的信息线索。通过发放宣传单和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与学生深度互动,加深未成年人对电子烟等烟草制品危害的了解和认识,树立自觉远离烟草制品的意识。我们烟草部门在所有卷烟零售店和电子烟店铺里都已经明确的公示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的标识。以此让学生做到“心中有法,以法明志”,切实提高以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

第四节课:精彩互动的“活动课”,让零售户树立安全意识。

随着近几年犯罪分子手段的提高,很多的零售户都经历过莫名“被售假”的发生,让很多零售户苦不堪言,有嘴难辨。很多的犯罪分子会通过购买真品卷烟然后退货或者是购买后用事先藏在衣服或者购物袋内的同品牌假冒商品进行偷梁换柱。为此阜新县局多支志愿者小分队深入到广大零售户身边以模拟现场、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向零售户普及和防范此类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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