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云南省姚安县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举措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切实增强森林资源管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该县目前有林地面积194.3万亩,占国土面积的76.24%,森林蓄积763.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7.19%。林地面积从2016年的189.2万亩增加到194.3万亩,增加5.1万亩,森林蓄积量从575.8万立方米增长到763.8万立方米,增加了188万立方米,实现了林地总量增加和森林质量持续提高的目标。
二是增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意识。广泛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的价值,营造全社会主动参与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2023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万册,发放宣传单20.8万份、环保袋2万个,制作宣传牌1349块,发送宣传短信11.3万条,播放林长制及森林防火宣传792次。
三是确保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措施落实落细。结合实际,制定《姚安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和《姚安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年终将考核结果纳入林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追究到位。
四是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批准的法律规定,严格执行使用林地项目选址预审、项目审批前查验等制度,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林业防灾减灾体系和森林火灾预防应急保障机制,最大限度遏制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林区资源安全。2023年共查办森林督查违法案件8件(全部为行政案件),违法面积1.88公顷,涉林案件持续减少。五是认真做好林地要素保障工作。进一步优化林地征占手续报批流程,提档加速、靠前服务全县重点项目。
两年来,依法组织上报光伏发电、姚南高速、滇中引水、肉牛养殖等项目94件,使用林地面积370.28公顷5554亩。其中,永久占用林地面积212公顷3180亩,临时占用林地面积158.26公顷2374亩,光伏发电项目阵列区不需要进行审批使用林地1029公顷15435亩。通过大量林地报批获准使用,确保了全县重大项目顺利落地建设。六是强力支撑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了县城11条道路绿化提升改造,福禄大道、南永公路过境线绿化,光禄森林小镇、金秀谷面山绿化,洋派水库湿地公园建设及环湖公路绿化,东、中、西三条运河绿化提升改造,官屯镇巴拉鲊赵家、大河口乡大河口村、前场镇新街社区绿化美化,弥兴木材基地及金秀谷苗圃基地等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项目,形成了城乡绿化美化的强力支撑。七是努力实现保护与发展并重。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努力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目标。全面建成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森林防火、防灾减灾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造林绿化工作圆满完成,全县有3个村荣获“国家森林乡村”称号,40个村荣获 “省级森林乡村”称号。
(杨德祥 云南省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李绍祥 王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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