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子烟作为一种新型的加热不燃烧卷烟,以其造型多变、口味新奇等特点,逐渐从网络销售走向线下实体店销售。同时电子烟商家以所谓的“帮助戒烟”“健康无害”“时尚新潮”为宣传噱头,吸引成年吸烟者品吸尝试的同时,也诱导着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产品。电子烟作为新型烟草制品,在销售过程中夸大宣传,制造噱头,必须加强管制,杜绝对未成年人产生危害。
今年以来,蕲春县局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落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了电子烟销售监管,并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院、教育局等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推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违规行为监管查处取得实效。
做好警示宣传,下好“先手棋”
“有哥哥叔叔说电子烟有水果味、花香味,味道个别好,想让你们尝一口,能不能答应呀?”“不能!”这是蕲春县局专卖执法人员通过浅显直白的问答方式,在城区小学向青少年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卡通宣传单页、强调电子烟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景。近年来,蕲春县局每年都会组织开展深入中小学校、营业性网吧等未成年人较集中的区域进行普法宣传,并在中小学周边经营户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及电子烟”的警示语。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在辖区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卷烟零售户为重点,积极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并针对其中涉烟条款的主要内容及违反有关规定后的法律责任进行详细解析,重点强调禁止向未成人出售电子烟。
(图为专卖执法人员在城区小学向青少年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卡通宣传单页、强调电子烟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做好排查监管,下好“关键棋”
蕲春县局按照“一校不落、一户不漏”原则,对电子烟实体店和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经营户和其他未成年人聚集区进行“地毯式”实地排查走访,在整个辖区范围内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摸排辖区内电子烟经营户数,建立电子烟实体店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并纳入日常重点监管,加大检查频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蕲春县局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电子烟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在所有电子烟专营店内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语”,并进行普法宣传,告诫商家禁止向未成人出售电子烟,要求商家对难以判明是否为未成年人的,严格落实身份证件查验。
重点清理整治校园周边违法销售商家和自动售卖设备,对位于校园周边的便利店,进行联合约谈,要求其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目前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商户电子烟销售为“零”。
(图为执法人员在中小学周边经营户进行排查走访)
做好网络监测,下好“致胜棋”
加强互联网信息监测,利用信息检索,对通过微信、QQ、网站等互联网渠道违法销售电子烟的行为进行仔细筛查,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清理利用互联网变相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责令撤回违法电子烟广告并停止销售相关电子烟产品。截至目前,已发现并处理一起利用网站销售电子烟的违法案件。
下一步,蕲春县局将继续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码,着力构建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危害的长效治理机制,营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零容忍”的社会氛围,护航青春,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刘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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