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及《赣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文件相关要求,提高临床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诊断、应急处置能力,4月18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医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源性疾病监测相关知识培训会,公共卫生科、临床及医技科室相关负责人13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强调,食品安全关系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全,预防控制食源性疾病,是医疗机构的职责所在。各科室要明确责任,一旦发现与食品有关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聚集性病例,应及时报告。医护人员要筑牢风险意识,熟练掌握食源性疾病防治相关知识,有效应对并及时控制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会上,公共卫生科主任曾红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并向与会人员详细讲述食源性疾病的诊断、分类、报告及暴发应急处置等内容。
本次培训提高了各临床医生的食源性疾病诊断、上报及处置能力,强化了食品安全法治意识,为本院食源性疾病监测达到预防为主,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置,科学规范、有序开展食源性疾病的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文、图/会昌县人民医院 曾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