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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2023-05-18 来源:《经济》杂志-经济网   加入收藏

今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重要一年,江苏省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总目标,将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向前进,以“当表率、做示范、走在前”的果敢担当,奋勇争先,扎实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一、扛起新使命,担助力“高质量发展”之责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是稳经济“压舱石”,事关经济发展大局,也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应力求担当有为。首先,要担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之责。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为官一任,当守土有责,既要把既定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努力创造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又要通过深化改革形成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敢于先行先试,不断创新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及时复制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还要为发展创新的先行实践开路架桥,积极为应对变化中的风险挑战提供制度保障。其次,要担政府投资“赋能创新”之责。政府投资,作为一项重大政府职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一步调控政府投资,规范投资行为,激发投资活力,创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保障手段方法,直接关系到政府投资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近年来,江苏各地围绕政府投资目标任务,不断赋能创新,聚焦重点领域,注重模式创新,变“谁投资、谁建设、谁监管、谁使用”为“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四权分离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方式,以“新模式”助推高质量发展,更好示范引领江苏建筑业健康发展。同时,要担扑下身子当好“施工队长”之责。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集中建设模式已成为江苏全省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也将成为江苏新发展理念的组成部分,要以当好“施工队长”为己任,自觉按照“集中建设”新模式新要求抓好落实,着力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做深做实,确保政府投资工程在关键领域发挥最大效益。同时,要聚焦关键环节,聚焦年度新开工和续建项目,梳理摸排工程建设前期各项工作,全力打通难点堵点,上下联动,形成统筹协同的合力,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顺利实施。

二、围绕新要求,行推动“集中建设”之举

走在前列,关键要改革在先。近年来,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不再延续传统的组织模式,几番试点培育实践,凸显了新模式“四分离”的现实价值和深远意义,在全域推进创新发展中,政府专门出台文件,明确“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集中建设方式组织实施……”,要求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进专业的机构平台,实施“集中建设”,推进建造组织模式改革创新,关键在落实。首先,要建强组织推进体系,行“落地落实”之举。推动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真落地”,需要长效机制机构做保证,建强组织推进体系,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领导小组、机构等,目前全域集中建设监管单位155家,实施单位645家,并形成定期会商研判推进机制,召开联系工作会议,加强工作领导、监管,确保集中建设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真正实现变制度规划蓝图为落地落实的“施工图”。其次,要建强专业队伍体系,行“做深做实”之举。“集中建设”是将原先分散的、由各个使用单位自行建设的组织方式,转变为由政府确定的专门机构或专业建设平台集中组织建设的新型建造模式,集中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随着阶段工作变化而发生变化,变化中既体现了使用单位的主观愿望和建设需求,又实现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是项目决策更具科学化,工程监管更具规范化,工程建设更具节约化,更加有利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做深做实。同时,要建强政策保障体系,行“精准精细”之举。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制订出台相关政策规定,保证集中建设工作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营造“拴心留人”好环境,将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和督查内容,加强调研督导,检查巡查,绩效考评等,好的制度能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取决于怎样执行,既要杜绝“有令不行”,也要杜绝“选择性执行”,确保制度运行不折不扣,精准施策、精细管理,实现效用最大化。

三、展现新作为,提增强“监管效能”之质

提质增效,彰显制度性优势。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集中建设以来,按照“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原则,通过对工作内容和职责细化再分配,使权力职责及工作界面有效分离,实施专业化管理、规范化运作,以解决项目建设质量不够高、手续有缺失、“三超”顽疾以及权力过于集中和缺少监督等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举党建之旗,推动“联盟共建”促发展。注重以党建服务引领集中建设工作,聚焦“学党史、办实事”,创新丰富联盟共建活动,确立“支部建在项目上,共建铆在难点上”等形式多样的一项目一支部或区域多元化党建联盟制度,无锡建管中心“红杜鹃”、苏州相城区交投集团“春申红雁”党建品牌,镇江有效释放党建“四个效应”等典型,发挥党建联盟平台沟通协作效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临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使党建服务在处突应急、工程质量、成本管控、安全生产、廉洁纪律、社会责任担当等方面深度融合,助推集中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二是下绣花之功,推进“改革创新”提质效。注重在机制体制改革中创新建造组织管理模式,通过召开培训会、现场观摩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对南京雨花台区“三中心建设”模式,无锡、泰州“集建中心+指挥部”模式,扬州“一中心四平台”模式,省本级、南京、苏州、南通、泰州、宿迁等地“一张网一平台”管理模式,以及省本级推行的“协调监督员、协调联络员”制度和“分工协作办法”,苏州“评分轮候规则”制度,南通市“E路阳光”高效管理等经验做法的研讨和推广,加强对集中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管,以促提质增效,更好地彰显新模式优势。三是监管全覆盖,推实“两个确保”兜底线。注重在破旧立新中创新手段方法,按照“两个确保”(即:投资不超概,廉洁不出事)的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内控制度,做优全周期服务,做强智慧化监管,做实全过程留痕,实现组织机构和监管体系全覆盖,破解“三超”顽疾,通过科技赋能,建设利用好《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监管系统》这一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建设质效,规范操作,做到“全程留痕”“无死角监管”,高品质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扎实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处主任  杜青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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