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消费者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强化经营者的诚信经营理念,营造和谐美好的消费环境,3月14日,黑龙江省富裕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海华购物商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分发普法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针对广大群众关注的自动续费、捆绑营销、个人信息收集等新领域新问题进行了重点解读。并嘱咐老年消费群体要警惕上门推销特效药品、低价旅游等消费陷阱,提醒广大群众在买到假冒伪劣产品、遇到“消费欺诈”“霸王条款”等情形时,要依法理性维权。
同时,干警们走进周边商铺,向经营者宣传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和法律责任,告知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鼓励商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此次活动增强了群众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为促进诚信经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富裕法院将聚焦主责主业,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消费纠纷案件,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文、图/中共富裕县委宣传部 李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