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2月21日消息,2023年江西脱贫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210元,比上年增加1469元,增长9.3%,扣除价格影响,实际增长9.1%,增速比同期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2.2个百分点。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80.6%,占比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脱贫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与全省农村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从收入构成看,江西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8601元,比上年增加979元,增长12.8%,占可支配收入50.0%,比重较上年上升1.6个百分点,是脱贫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人均转移净收入为5052元,比上年增加193元,增长4.0%,占可支配收入29.4%。人均经营净收入3431元,比上年增加271元,增长8.6%,占可支配收入19.9%。人均财产净收入126元,比上年增加26元,增长26.4%,占可支配收入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