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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促内需提振

2025-06-27 来源:《经济》杂志-经济网 未知   加入收藏

发挥休闲消费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 

■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王琪延

 

游客在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德天瀑布景区观看瀑布美景 作者:赵京武 / 来源:中经视觉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扩大内需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消费作为最终需求,是扩大内需的关键环节。休闲消费涵盖旅游、体育、文化娱乐、健康等多个领域,代表着居民消费升级的方向,对释放内需潜力具有重要作用。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将恢复和扩大休闲消费置于优先位置,明确提出了多项促进休闲消费的相关举措。随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的落地见效,休闲消费市场活力逐渐恢复。

 

休闲消费逐渐成为扩大内需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以体育、旅游等为代表的休闲消费市场呈现持续恢复和增长态势,数据显示,休闲消费成为了拉动内需不可或缺的力量。

旅游消费持续复苏。文化和旅游部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国内旅游市场持续恢复,国内出游总人次达56.15亿,旅游总消费规模达5.75万亿元,人均每次旅游消费为1024.04元。与2022年相比,复苏态势显著,出游人次增加30.85亿,总消费额增长3.71万亿元,人均消费提升217.72元。更为重要的是,出游人次与总消费规模均已恢复至2019年疫情前水平,标志着旅游消费从“恢复性增长”向“扩张性增长”发展。

体育消费规模持续扩张。据清华五道口体育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城市体育消费报告》,2024年我国体育消费市场规模已达到了约1.5万亿元,且保持较快增速。后疫情时代,大众对增进身心健康的关注度显著提升,走向户外、亲近自然的愿望日益强烈,对品质化、个性化体育消费的需求也更加明确。这些因素共同推动了体育消费潜力的加速释放。

旅游、体育消费的持续恢复是休闲消费市场整体复苏的代表。休闲消费链条长、覆盖面广,直接带动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装备制造、场地服务等多个关联产业。休闲消费的持续恢复与扩张,有效激活了经营主体活力,显著促进了服务业复苏与升级。休闲消费已从过去相对“奢侈”或“可选”的消费类别,逐步转变为中国居民消费结构中的“必需品”和“刚需品”,在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它无疑是扩大内需战略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制约休闲消费潜能释放的主要因素

 

尽管休闲消费恢复态势向好,但仍存在诸多制约因素,阻碍着其规模进一步扩大、质量持续提升以及对内需拉动作用的充分释放。

首先,居民休闲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仍显薄弱。2024年,旅游人次和收入增速明显放缓。核心原因在于居民收入增长放缓直接抑制了消费基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疫情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明显回落,实际购买力承压。与此同时,就业预期转弱进一步削弱了消费信心。数据显示,2022—2023年期间,城镇就业人数年均增量仅为130万人左右,显著低于疫情前20年年均增长水平。就业增长乏力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劳动者对未来的稳定预期,进而抑制了其消费意愿。此外,资产价值缩水产生的“负财富效应”也是关键因素。自2021年以来,房地产、股票等主要资产价格普遍下行,导致中国居民持有的财富大幅缩水。这种缩水不仅直接降低了居民的账面财富,更通过“负向财富效应”影响了消费心理。叠加对未来收入不确定性的担忧,以及对教育、医疗、养老等大额刚性支出的普遍顾虑,相当一部分居民倾向于采取更为保守的财务策略,增加预防性储蓄,压缩消费支出。在此背景下,休闲消费预算空间自然也被挤压。

其次,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突出,主要体现在高质量供给不足、智能化水平较低和人才素质不高三大方面。产品服务同质化严重,创新力弱,市场供给虽种类繁多,但多为内容简单、形式陈旧的大众化产品。面对Z世代等新时代消费群体对社交、打卡、小众体验、科技融合的需求,以及银发群体对康养、慢生活的需求,供给严重不足。并且,跟风现象普遍,企业盲目复制热点,消费者不买账,导致大量缺乏新意的产品或服务闲置、遇冷。同时,同类产品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存在以次充好问题。基础设施与技术应用短板明显,现代化休闲场所,如公共文化场馆、体育馆、科技馆数量有限;基础设施及配套硬件缺乏新意,休闲器械设施如游乐设备、健身器材等制造技术水平较弱,产品科技含量低、工艺落后,整体智能化水平较低,相比发达国家存在差距。例如,国内VR技术在休闲领域的应用场景、平台搭建、软件开发能力相对落后,导致产品失真度高、互动性差,直接影响高端产品品质。此外,从业者综合素质偏低,部分企业家经营理念守旧、管理粗放,部分从业人员创新能力弱、专业技能不足、服务意识欠缺。这导致企业发展滞后,产品服务难以赢得消费者青睐,制约了产业可持续发展。

最后,消费环境不佳削弱了消费者的体验感与信任度。市场乱象屡禁不止,如“天价”餐饮、景区门票捆绑销售隐形消费、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健身及培训预付费后商家“跑路”、体育用品虚假宣传或质量低劣、在线旅游平台“大数据杀熟”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顽疾依然存在。这些乱象不仅造成消费者直接经济损失,更严重降低其对整个休闲消费市场的信任感和安全感,形成负反馈循环。而且,休闲消费配套服务存在明显短板,部分热门旅游目的地交通拥堵、停车难问题依然突出;旅游目的地厕所、无障碍设施、母婴室等基础设施数量不足或维护不佳;部分场馆开放时间有限、预约系统不友好、Wi-Fi覆盖不全、信号差;多语种服务(尤其小语种)稀缺;移动支付在偏远地区受阻;智慧化导览、信息查询、紧急救助等便捷服务尚未普及。这些因素直接影响消费过程的舒适度、便捷性和满意度。此外,监管效能与维权便利性面临新挑战。面对在线旅游平台(OTA)、民宿、短租、网红打卡点、直播带货销售旅游产品或体育装备等新业态、新模式,传统的监管手段存在滞后性和覆盖盲区。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虽然存在,但在处理的及时性、专业性、跨区域协调能力以及最终维权结果的满意度上仍有提升空间,维权成本较高,导致部分消费者在遭遇侵权后选择沉默,进一步纵容了市场不规范行为。

 

释放休闲消费潜能、强化拉动内需的建议

 

一是要精准施策,提升居民消费能力与预期。

提高就业水平。加大对教育的投资,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同时推动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以帮助人们适应就业市场的需求。制定和实施灵活、包容的就业政策,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和法律保障,减少用工成本和用工风险,吸引和鼓励企业扩大招聘规模,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此外,还可以通过发展新兴产业、支持创业创新等方式,促进就业增长,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国民收入水平。一方面,通过税收政策调节收入分配,如提高起征点,采用渐进税率、征收财产税和遗产税、实施税收减免和优惠等措施。确保富人和企业按照其能力承担更多的税收责任,同时减轻贫困人口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福利机制,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基本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包括医疗保健、教育、住房、退休金等,有效缓解居民后顾之忧,降低预防性储蓄动机,释放即期消费潜力;创新消费激励工具。针对休闲消费领域,精准发放消费券或补贴,如文旅消费券、体育健身补贴等,重点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合休闲消费场景的信贷产品,如旅游分期、健身会员贷等,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度提升消费金融便利性。对参与带薪休假的企业给予一定税收优惠或政策倾斜,保障职工休假消费权利。

二是要大力推动休闲产品服务创新,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高端化的休闲需求。

发挥新质生产力在休闲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强化政府作用,通过营造公平法治环境、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与产业创造力,出台财税金融等精准政策,如减税降费、“一企一策”,支持科技自主研发与产业融合,选取企业试点优化政策,并监管其创新进程确保可持续发展和资源有效利用。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需加大研发投入、突破核心技术、加速成果转化,推动传统休闲产业向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升级,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打造智慧文旅、数字体育等新业态,并利用前沿技术,如生物技术、VR等开辟全新休闲产业赛道。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优化人才结构,打造高水平队伍,深化产学研用融合,提升从业者专业与创新能力,完善绩效与创新激励、荣誉表彰体系;优化供给结构与布局,引导资源向都市圈近郊微度假、乡村旅游、康养旅游、小众主题游等潜力领域倾斜。鼓励开发适合平日、淡季的休闲产品和优惠套餐,缓解供需时空错配。支持老景区改造升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支持休闲消费领域的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鼓励跨界融合,推动文旅、体育、科技等不同领域企业合作,催生新业态、新模式。

三是要优化消费环境,构建安全放心便利的市场体系。

整治市场秩序,持续开展休闲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强制消费、假冒伪劣、虚假宣传、预付卡等违规行为。完善“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成本;全面提升基础设施与服务水平,加大交通枢纽到景区、场馆的“最后一公里”接驳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景区、场馆智慧化管理水平,如在线预约、智能导览等。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水平;强化智慧监管与高效维权,运用大数据、信用监管等手段提升对在线平台、新业态的监管精准度和效能。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广在线纠纷解决(ODR)机制,切实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做到投诉有门、处理高效、反馈及时。定期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和典型案例。

四是要优化休假安排,进行大中小休假调配,增加居民休假时间。

落实大休,即带薪休假制度。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应分步推进,关键在于先确保制度落地,再考虑延长假期。建议可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分三步实施,第一步,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东部地区大中型企业率先全面落实;第二步,推广至全国范围内其他大中型企业及东部地区所有企业;第三步,最终覆盖至全国所有企业。在推进过程中,对中小企业可采取更灵活的执行方式。政府需强化监管与法律援助,并配套建立奖惩机制,对执行良好的企业可给予税费减免等奖励;对拒不执行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则予以处罚。同时,休假时间的具体安排权应下放,由企业与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以实现企业运营与员工休假需求的平衡;调整中休,即调整法定节假日。我国法定节假日总量已达世界平均水平,不宜再增加总天数,但可优化结构安排。例如,可重点调整“十一”假期与春节假期。春节作为中华民族的核心传统节日,承载着文化传承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功能。然而,其法定节假日天数仅为3天,通过调休拼凑为7天,难以充分满足需求,应予以延长。同时,建议将春节假期起始点调整至除夕,如遇周末则自然顺延;延长小休,即周休。在落实现行周休双休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实施“做四休三”制度。在每周工作5天的基础上,逐渐过渡到每周工作4天,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小长假,以减少旅游集中度,提高休闲质量。这一制度在美国、瑞典、日本等国家已经有成功的实践,国内也有企业进行了试行。这样,周末不再为了与节假日连休而调整,而是根据个人需要和带薪休假时间,更灵活地安排假期。为逐步实施4天工作制,可以先推行2.5天休息日的过渡期,即延长平日工作时间1小时并在周五放假半天。

 

本文第二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杜治仙

编辑:陈希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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