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证监会发布”信息显示:证监会严肃查处东方通严重财务造假案件。通报称,近日证监会对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东通)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经查,*ST东通连续四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对*ST东通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证监会指出,*ST东通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9月12日晚间,*ST东通对此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内容予以公告。根据告知书认定事实,*ST东通2019年至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经查,2018年12月,东方通收购泰策科技100%股权,泰策科技成为东方通全资子公司。2019年至2022年期间,东方通通过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导致东方通披露的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2022年6月至11月,东方通多次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或注册稿。2023年6月,东方通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为22亿元。
东方通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基于以上问题,证监会拟对*ST东通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处罚金额合计2.73亿元。其中,黄永军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罚款45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被罚款800万元,合计被处以1250万元的罚款。
此外,证监会表示,黄永军时为东方通实际控制人,并时任东方通董事长、总经理,组织、指使案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及欺诈发行行为,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情节较为严重。因此,证监会拟决定:对黄永军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了解,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于2014年在创业板上市。业绩方面,近三年*ST东通连续亏损。2025年上半年,*ST东通实现营业收入2.4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0.55亿元。
经济日报日前发文指出,近年来,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力度显著增大,覆盖重大违法类、交易类、规范类及财务类等多个类型,清晰传递出监管层坚决打击违法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正义的决心。
与此同时,“退市不免责”已成为资本市场共识,并落到实处。退市绝非违法违规行为的“避风港”,对于企业在退市前存在的财务造假、信披不合规、资金占用等问题,监管部门持续强化追责,并通过行政处罚为投资者民事赔偿提供依据。例如,8月21日至22日,已退市的华铁股份和泰禾集团先后公告收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其中华铁股份在退市后再次被罚2415万元,累计罚款金额达5565万元。泰禾集团则因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被处以600万元罚款。此外,2024年以来,证监会已向公安机关移送30余家退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线索,对于构成犯罪的,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违法必受惩”成为刚性约束,既维护了市场秩序,也切实增强了投资者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