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西省交口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增强工作主动,以“三个强化”攻难案、破难题、解民忧,推动信访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一、强化压力传导,拧紧责任全链条。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县委始终把信访稳定摆在重要位置,先后9次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联席会议集中研究解决重大信访案件的化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包案的工作格局。同时,每周定期梳理汇总交办任务完成情况,以《信访工作通报》和《信访专报》形式第一时间上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提醒督促包案县级领导加快办理进度。二是专案专班包联抓。按照“谁主管、谁牵头”的基本原则,制定“管行业必须管信访稳定”和“分管领域领导负责包案、包乡镇领导协助稳控”的包案化解工作责任制。同时,严格落实“五个一”要求,逐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化解方案,落实稳控措施。三是整合力量联合抓。将年代久远、成因复杂的“骨头案”“钉子案”,划分为农业农村(国土资源)、涉法涉诉、城乡建设、劳动社保四大领域,由县委常委牵头负责,组织人大、政府、政协相关县级领导,会同县直涉案责任单位,实行一周一领域县级领导联合坐班约访接访工作制度。截至目前,28件重点积案全部妥善化解。
二、强化系统治理,掌握工作主动权。一是抓实初访攻坚。对受理的各类初次信访案件实行“月初集中交办、月中定期调度、月底审核交账”,一周一分析、一周一通报、一周一约谈、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着力确保初访即化解。目前,交办各涉案责任单位初次信访案件共668件,办结率达100%,一次性化解率达98.72%。二是推动积案清仓。针对中央、省、市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结合平时信访登记台账,全面梳理两次以上的信访事项,并按照“一案一册”“一户一档”的要求,详细记录信访人诉求、案件进展以及详尽的社会关系,规范完善档案。同时,将全部信访案件进行分类,按性质分为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两大类,并根据轻重缓急将案件分为一级关注、二级关注和普通关注三个级别,对不同级别信访人群反应问题的难易程度进行排序,由易到难逐步推进化解。截至目前,中央信访联席办分三批交办102件积案已全部上报化解,上报率和化解率均达到100%。三是做细隐患化解。充分发挥已经探索成型的“网格+矛调”模式,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特殊时期、重要节点加强排查,属地为主、条块结合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并及时介入调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79件,及时化解矛盾155件,成功率达87%。四是坚持依法治访。扎实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信访秩序,依法理性表达述求。同时,对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优先、依法治访、违法必究的原则,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实现了“侦办一案、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已刑事判刑2人,行政拘留5人、行政罚款2人,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三、强化为民理念,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民生需求“收上来”。坚持边走访、边宣传、边化解、边提升的原则,充分调动机关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村“两委”干部、物业人员等多方力量,深入村(社区)广泛听取和收集社情民意,针对走访过程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能现场解决答复的现场解决答复,不能现场解决答复的,形成“社情民意走访”台账,实行建账、对账、销账闭环管理,确保群众反应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截至目前,共征集摸排各类民生需求41个,涉及公共交通、物业管理、社区养老等民生领域,现场解决29个,剩余12个全部实行“五包一”推动解决。二是干部带案“走下去”。县级包案领导变“被动受访”为“主动接访”,定期与重点信访人约访,通报进度、交流思想、稳定情绪。对于已化解的案件,县级包案领导逐案实行“回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帮扶救助、思想转化“回头看”,确保信访事项案结事了、信访人员息诉罢访。同时,对需上级部门协调处理的问题,由包案责任人陪同信访人到有关部门咨询相关政策,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有人接、有人管、管的了、能处置,着力减少各类越级访发生。截至目前,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实际约访下访20余次,接待上访群众28人次,成功化解3起涉法涉诉重复访老户,越级访批次、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均下降29.4%,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实现了“三不发生”目标。三是群众来信“及时回”。对来信实行台账式管理,由专人负责信件的接收、拆阅、登记、审批、分流到录入系统各个环节,全部载明信访日期、转来机关、信访类别等内容,保证每一封信件都能真正得到解决。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236件,网上投诉289件,回复率达100%。全县信访工作机构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有权处理行政机关及时受理率100%;按期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9.49%,群众参评率99.66%,“三率一度”实现大幅提升。
(文/交口县信访局 李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