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保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建立编制周转池 吸引高层次人才”主题新闻发布会,保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办主任高志虎,保定市委编办副主任李聪辉,保定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江参加发布会并分别答记者问,保定市新闻办张晓光主持本次发布会。
高志虎在致辞中讲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归根结底要靠高水平创新人才。近年来,保定市着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和“智汇保定”聚才计划,围绕人才的引育留用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利用“周转编”引才。该市围绕“7+20+N”现代产业体系,聚焦新质生产力领域,优化事业编制资源配置,为高层次人才落实“周转编”待遇,打造高层次人才集聚高地,以人才助力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实行“周转编”引才,是新形势下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创新手段。城市的进步、产业的发展都要依靠人才。吸引人才靠政策、靠资金、靠项目、靠服务。保定市在充分调研、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人才需求,把“周转编”作为引才的重要手段,以编制保障消除人才的“后顾之忧”,提高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实现人才与城市的“双向奔赴”,是对传统形势下引才的一次创新、一次尝试、一次探索。实行“周转编”引才,是人才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生动实践。推动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打造世界级城市群中的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离不开人才支撑。人才工作也不能就人才抓人才,迫切需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来引才育才。实行“周转编”引才,就是促进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重要手段,目的是把经济社会的难点作为人才工作的着力点,从而实现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为推动“周转编”引才政策落地,保定市先后制定了《保定市科技创新发展院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高层次人才申报使用周转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做到了四个“明确”:
一是明确编制数额。在市委编办设立市科技创新发展院,统筹全市编制资源,保障1000名全额事业编制建立高层次人才编制周转池,助力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坚持“总量控制、先进激励、高端定位、人岗相适、人走编收”的原则,由市委编办实行台账管理,坚持精准投放、动态调整。
二是明确企业范围。“周转编”适用范围为保定市建有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科研平台和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民营企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其中,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企业只能用于引进直接参与平台建设的人才,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只能用于引进技术研发岗位人才。对市域内的驻保国有企业,市委、市政府引进的民办医疗、教育机构,如有需求的,可实行“一事一议”,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是明确人才范围。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三类人才:一类是符合燕赵英才卡A卡五类及以上标准的高层次人才;二类是4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人员。急需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三类是35岁以下,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人员。
四是明确申请程序。市创新发展院原则上于每年年中、年底组织两次集中申报,指导各县(市、区)对申报企业和人才进行资格审核、汇总上报,市创新发展院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进行联审认定,经认定符合条件后,原具有事业编制的,经编制使用核准,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办理调动手续;原不具有事业编制的,经编制使用核准后,由市人社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下达计划、制定方案、发布通知、报名、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市创新发展院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办理聘用手续。
原具有事业编制的高层次人才如何办理调动手续?
贾江表示,“对原具有事业编制的高层次人才,经市委编办编制使用核准后,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办理调动手续。主要有三个步骤:一是前期准备。由市创新发展院负责征求调出单位和人才本人意见,组织考察、审核档案,体检,集体研究决定,公示;二是呈报审批。由市创新发展院向市委组织部提出调配申请;三是履行调动程序。市委组织部依据相关政策和《保定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通知单》审核相关材料和档案,确认符合调配政策后,对市内调动的发《调动通知》,对市外调入的发《商调函》。”
原不具有事业编制的高层次人才如何办理招聘手续?
贾江表示,“对原不具有事业编制的高层次人才,经市委编办编制使用核准后,由市人社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下达计划、制定方案、发布通知、报名、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程序进行。”具体而言,下达计划,市委组织部根据前期审核认定的符合条件人员数量向市创新发展院下达选聘计划;制定方案,市人社局监督指导市创新发展院制定选聘方案,方案中需明确通知发布时间、选聘流程等有关事项;发布通知,市创新发展院在一定范围发布选聘通知;报名,市创新发展院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并收集报名材料;考核,市创新发展院组织考核组到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进行考核,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会同做好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审核档案、与本人面谈、与知情人员座谈等;体检,市创新发展院组织人员按规定在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公示,市创新发展院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创新发展院和人员原单位、毕业院校公示7个工作日;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创新发展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报市人社局审批,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纳入周转编制的高层次人才都有哪些服务项目?
李聪辉表示,根据《保定市科技创新发展院管理办法(试行)》(保改办发[2024]4号)规定,市委编办及市创新发展院承担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人事综合管理服务,包括日常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职称、工资、五险一金及年度考核等服务。具体而言,用人单位负责高层次人才的日常管理,承担其工资、薪酬福利等支出;市创新发展院接收人员人事档案,纳入市创新发展院人事档案专户进行管理;高层次人才申报高级职称,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职称申报工作由市创新发展院代为办理;市创新发展院按照相关规定为高层次人才核定档案工资;“五险一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市创新发展院代为办理(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住房公积金按所在企业或单位标准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与按企业标准执行产生的差额部分,由企业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方式予以补齐;市创新发展院对高层次人才进行年度考核,由高层次人才书面提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用人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市创新发展院根据规定程序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关于其他待遇,一是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属于《保定市科技创新发展院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的一、二类人才,在企业工作满五年后,可以选择到保定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等部门统筹安排;属于第三类的,一般仍留企工作,在企业工作满5年后,拿出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岗位,采取“双向选择、竞争择优”的方式进入保定市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二是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保定市工作满5年后,调离保定市可按事业单位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引进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仍留在保定市相同性质单位工作的,继续按照《保定市科技创新发展院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未落实新就业单位的,可延续执行2年,各项费用由本人承担,期满后仍未落实新就业单位的,不再保留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市创新发展院与高层次人才人事关系自动终止。四是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退休后,纳入统筹的各项待遇,在统筹基金中列支;未纳入统筹的待遇,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渠道列支。
(文、图/保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