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形成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格局
2026-07-21 来源:《经济》杂志-经济网 张成岗


工作人员在 2026 年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上介绍工业焊接机器人 作者:陈晓根 / 来源:中经视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顺应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发展大势,将“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 提升数智化发展水平”单独成篇,聚焦算力、算法、数据高效供给和数智技术赋能,为未来5年数字中国建设划定了清晰路线。在数字社会建设中,数字智能(涵盖大数据、人工智能、算力网络等)成为重构生产函数、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关键变量。如何将数字智能深度融入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成为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议题。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已进入“制度牵引、效能释放”的深水区,数字智能正从技术应用层面向基础制度层面深度渗透,成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核心驱动力。数字智能正在深刻改变经济社会运行方式,是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支撑。面向新发展阶段,需要将数字智能纳入现代化经济社会体系建设全局统筹谋划,围绕产业升级、要素配置、社会运行和治理变革,完善数据要素制度和数字治理体系,加快形成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格局。
数字智能积厚成势
技术绝非单纯的工具存在,而是特定社会关系的产物,并反作用于文明形态的重构。数字中国建设是以技术为媒介、以文明为指向的系统性变革和整体性重塑,其核心在于将数字技术的工具理性升华为价值理性,使技术发展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数字智能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数字技术加快融入生产、流通、消费、治理、民生等领域,深刻改变产业组织模式、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和社会交往方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数字中国建设实现了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的历史性跨越。数字智能赋能经济社会体系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维度。
一是数字基础设施实现从“网络互联”向“算网一体”的能级跃升。作为智能化转型的物理底座,我国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逻辑已从单一的通信网络扩展为“云网融合、算网一体”的综合性智能基础设施体系。特别是“东数西算”工程的深入实施,推动了全国算力资源的统筹布局与效能释放。这种基础设施的能级跃升,不仅为大规模数据运算和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爆发提供了坚实支撑,更为实体经济的高水平智能化转型奠定了物理基础。
二是数字经济动能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与数据双轮驱动”的结构跃升。在产业演进过程中,数字经济的内生动力正发生根本性转换。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探索与数据金融创新的推进,数据正加速完成从“原始资源”向“核心资产”乃至“生产资本”的形态转化。在这一进程中,以生成式人工智能、智能算力服务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应用业异军突起,其增速与规模显著超越了传统的数字产品制造业。这表明,数字智能已真正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主引擎,推动着国民经济结构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持续演进。
三是数字治理体系实现从“部门分割”向“整体智治”的制度跃升。随着国家数据局的组建与高效运转,我国数字治理的顶层设计实现了统筹协同。《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等基础性制度的密集落地,标志着数据要素的产权界定与流通规则初步确立。这种制度层面的系统性重构,大幅降低了数据要素确权、流通与交易的制度性成本,使数字中国建设全面迈入“制度牵引、规范发展”的新阶段。
总体来看,在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数字经济、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以及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方面,我国已形成较为稳固的发展基础和制度积累,为进一步提升数字智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数字中国建设已经形成五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核心经验:一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与国家统筹谋划,构建跨层级、跨领域协同治理体系;二是坚持适度超前布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夯实智能化转型硬件根基;三是坚持以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为主线,充分释放数据要素倍增效应;四是坚持实体经济、民生需求牵引技术落地,防范重建设、轻应用的形式化数字化倾向;五是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同步完善数字领域法治规范与伦理监管体系。
数字智能赋能受限
当前,尽管我国数字智能发展成效显著,但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相比,仍存在明显差距,面临“技术—制度—要素”三重维度的深层结构性矛盾,一些深层约束影响了数字智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度、深度和稳定性。
一是基础技术供给与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要求之间存在“底层脱节”风险。尽管我国在数字应用层面创新活跃,但在高端芯片、工业实时操作系统(RTOS)、高端传感器等基础技术领域,对外依存度依然较高。这种“基础软肋”导致我国数字智能体系建立在相对脆弱的地基之上。在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关键领域的智能化转型仍存在关键核心技术短板,若不持续攻关,不仅难以形成稳定可靠的自主可控能力,极端情况下还可能对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运行造成系统性冲击,严重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二是数据要素流通的制度性壁垒导致“乘数效应”释放受阻。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价值释放高度依赖高频、高效的流通。然而,当前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数据壁垒依然存在,“数据孤岛”现象在公共部门尤为突出。更深层的问题在于,数据资产的确权、估值、入表与融资等配套制度尚不完善,导致海量数据难以完成从“资源”向“资产”乃至“资本”的顺畅转化。这种制度性摩擦大幅增加了交易成本,使得数据要素对传统产业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大打折扣。
三是数字鸿沟与资源配置的非均衡性引发了“结构性摩擦”。从区域分布来看,我国区域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依然显著,呈现“东部领跑、中部追赶、西部夯实基础”的梯度格局,且头部效应进一步强化。与此同时,广大中小企业在数智化转型中普遍面临“不敢转、不会转、转不起”的困境。这种微观主体的转型分化,导致产业链上下游难以实现高效的数据贯通与业务协同,形成了严重的“结构性摩擦”,不仅拉低了整体经济的数字化转型步伐,也制约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高效运转。
数字智能系统布局
面向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推进数字智能赋能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不能仅停留在局部修补或单一技术的应用层面,而必须置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宏观大局中进行整体性谋划。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从技术底座、要素配置、产业生态与治理体系四个宏观维度,构建相互支撑、协同演进的制度框架。
一是坚持底线思维与创新驱动相统一,重塑自主可控的智能化技术底座。核心技术攻关不仅是科技问题,更是关乎国家经济安全的宏观战略问题。必须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数字智能发展的首要前提,依托新型举国体制,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转化的全链条贯通。在宏观政策导向上,应从单纯的“应用补贴”向“底层研发激励”倾斜,通过设立国家级人工智能实验室、优化“算力券”等普惠性基础设施供给,从根本上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筑牢安全、稳定、自主的数字底座。
二是坚持市场化改革与制度型开放相协同,构建高效畅通的数据要素流通体系。数据要素的价值释放,本质上是一场深刻的产权制度与分配制度改革。必须跳出单纯的技术视角,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加快构建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基础性制度。在宏观布局上,不仅要推动国内跨区域、跨层级的数据互联互通,打破“数据孤岛”,更要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规则制定,探索数据跨境流动的“白名单”等制度型开放路径,从而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充分激发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
三是坚持“人工智能+”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相融合,打造大中小微企业协同的产业生态。数字智能赋能实体经济,必须与构建新发展格局紧密结合。在宏观产业导向上,应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将其作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的核心抓手。更为关键的是,要着力破解产业链上下游的“结构性摩擦”,通过建立国家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提供“轻量级、模块化”的公共技术平台,降低中小企业的转型门槛,以此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形成上下游数据贯通、业务协同的现代化产业集群,全面提升国民经济的整体运行效率。
四是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构建包容审慎且规范有序的数字治理新格局。数字智能的快速发展对传统治理体系提出了严峻挑战。在宏观治理思路上,必须统筹好“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的辩证关系。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算法备案、安全评估及伦理审查等前瞻性治理机制,确保“技术向善”;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平台经济的常态化监管,高度关注数字鸿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社会公平问题。通过构建敏捷、包容、规范的数字治理体系,确保数字智能的发展始终契合社会公共利益,实现技术效率与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数字智能治理新篇
数字智能赋能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不仅是一场深刻的技术与产业变革,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数字时代的生动实践与理论升华。展望未来,这一进程将呈现出鲜明的理论深化与政策演进趋势。
在理论维度上,亟须构建中国自主的数字社会治理知识体系。数字智能正在重塑劳动、资本、土地、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的组合方式,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型已难以完全解释当下的经济现象。未来的学术研究必须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深刻揭示“数据要素乘数效应”的内在机理,阐明数字智能如何从根本上突破传统要素边际收益递减的规律。我们要深入探讨数字时代的价值创造、财富分配以及资本规范健康发展、社会有序安定等重大命题,为数字智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理论支撑。
在政策维度上,将加速向“制度型开放”与“敏捷治理”全面跃升。随着数字智能向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渗透,未来的宏观政策将更加注重顶层设计的系统性与前瞻性。一方面,政策重心将从“要素驱动”全面转向“制度驱动”,通过深化数据产权、收益分配等基础性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市场,以高水平的制度供给对冲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面对通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快速迭代,国家治理体系将加速向“敏捷治理”转型,在包容审慎中守住安全底线,在鼓励创新中防范系统性风险。
总之,以数字智能赋能现代化经济体系,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主动权、赢得未来发展制高点的必然选择。在迈向数字文明的新征程中,只要我们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安全,持续推动技术创新与制度变革的双轮驱动,就一定能将数字智能的磅礴势能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不可撼动的物质与技术基础。
(清华大学社会治理与发展研究院院长 张成岗)
编辑:马明 吕霁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