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创新体系效能 推进科技强国建设
■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助理研究员 高立菲
北京科博会上的人形机器人 作者:陈晓根 / 来源:中经视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科技强国,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指明了方向。在全球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这一战略部署不仅是应对挑战的必然选择,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路径,唯有不断提升创新体系效能,才能在全球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奏响科技强国建设的时代强音。
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要义与战略价值
科技创新作为国家发展的核心驱动力,科技领域日益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战场,科技实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是应对国际科技竞争、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然要求。
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路径。当今时代,国际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科技创新成为提升国家综合实力的核心动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这不仅关乎经济发展,更关乎国家安全与战略主动权。在一些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制约了我国在5G通信、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的进一步突破。只有把科技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容应对重大风险挑战,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科技自立自强的实现,将使我国在国际舞台上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和主动权,为国家的繁荣稳定提供坚实的保障。
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动力。我国经济已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传统的增长模式难以为继,亟须依靠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创新体系效能可促进创新要素集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催生新兴产业与新经济模式,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在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领域,通过高效的创新体系推动技术突破与产业化应用,能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的引领和驱动,而要实现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需要一个包括基础理论研究、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等环节在内的高效、协同的创新体系。只有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打破各环节之间的壁垒,促进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才能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推动新质生产力的蓬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是构建创新生态链的基石。良好的创新生态链需要强大的创新体系支撑,创新生态链的构建,将使我国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促进国内外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科技创新的支撑和动力。提升整体效能有助于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系统,吸引全球创新要素,促进国内外创新资源的流动与合作。这不仅提升我国在全球创新格局中的地位,也为全球科技创新治理贡献中国力量,推动全球创新共享共赢。通过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可以吸引和汇聚国际先进的科技人才、技术成果等创新要素,增强中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中国在国际科技创新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当前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具体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事业蓬勃发展,国家创新体系效能显著提升,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也为全球科技创新贡献了中国力量。
全面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我国科技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党中央立足时代需求,成立中央科技委员会,重组科学技术部,对科技管理体制进行系统性重构、整体性重塑。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强化了党中央在科技战略、政策、任务、资源等多方面的集中统一领导,为科技治理效能的提升注入强大动力。通过优化科技领导和管理体制,加强科技工作在战略规划、政策措施、重大任务、科研力量、资源平台、区域创新等方面的统筹,确保我国科技事业始终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和人民利益。
完善新型举国体制。新型举国体制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建立“以需求定任务、以任务定经费”的重大科技项目资助机制,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制”、首席科学家负责制等新型组织模式。在5G通信、北斗导航、大飞机等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领域,新型举国体制凝聚起强大合力,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创造了一项又一项举世瞩目的成就。这种体制能够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将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协同攻关,提升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
深化构筑人才优势。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近年来,我们一方面不断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着力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另一方面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引进使用的配套保障政策。不断深化院士制度改革,推进科技人才评价、科技奖励和人才激励改革,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当主角”,推动人才高地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吸引和培养了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提升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加快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区域科技创新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支撑,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总的来看,全国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总体架构基本形成,科创中心和创新高地引领带动作用持续增强,央地协同全国“一盘棋”格局加速形成。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南京跻身全球科技创新集群前方10位,布局建设成渝、武汉、西安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日趋完善。通过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促进了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区域间的协同创新,提升了我国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和区域竞争力。
积极推动科技开放合作。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在开放合作中提升自身科技创新能力。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政府和民间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加大开放创新力度,中国政府已与161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科技合作关系,签署118个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加入200多个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发起并积极践行《国际科技合作倡议》和“开放科学国际合作倡议”,牵头启动实施“深时数字地球”“海洋负排放”等国际大科学计划,使我国日益成为全球创新版图中重要一极。通过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科技治理,提升我国科技创新的国际化水平和影响力,为全球科技创新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发展新蓝图
科技创新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核心动力,也是决定国家未来走向的关键变量。在新时代的征程中,我们必须以更高远的视野、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为建设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面对未来,我们需要以更加创新的思维和更加扎实的行动,推动国家创新体系效能的持续提升。
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我国科技创新正处于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迈向系统能力提升的关键时期。在新型举国体制的建设中,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角色和职责,形成协同创新的合力。政府要发挥好战略引领和政策支持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市场要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创造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社会组织要加强科技服务和中介作用,搭建科技交流平台,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通过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协同发力,形成全社会参与科技创新的良好局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同时,要注重优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布局,加强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的建设,发挥其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引领作用,为我国在科技竞争中赢得主动提供坚实的支撑。
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企业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要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支持有能力的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系,促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完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效率,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三者紧密相连,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教育为科技和人才提供基础支撑,为科技创新培养人才,为人才发展提供知识和技能;科技为教育和人才提供发展动力和平台,推动教育创新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是教育发展的目标,也是科技发展的关键推动力。三者共同作用,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完善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的一体化改革,将为提升我国创新体系效能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持。
构建开放创新生态,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我们要在开放合作中实现自立自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我国要积极拓展合作领域和渠道,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科技研发、创新能力建设、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政府间科技合作要发挥好引领和示范作用,通过签署科技合作协议、建立科技合作机制等方式,加强与其他国家在战略层面科技合作与交流。民间科技交流也要充分发挥其灵活性和广泛性优势,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建立广泛的国际合作网络。同时,要积极参与全球科技治理,加强与其他国家在科技政策、科技伦理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共同应对全球性科技挑战,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开放的全球科技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