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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正视消费价格稳定的正面效应

2026-05-07 来源:《经济》杂志 白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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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正视消费价格稳定的正面效应

2026-05-07 来源:《经济》杂志 白景明 加入收藏

白景明

继2010年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以后,我国消费价格进入稳定期。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为消费价格宽幅波动性上涨高峰期,80年代基本上呈直线上升态势,90年代前6年年均上涨率超过10%。步入21世纪前10年,消费价格波动性开始减弱,年均上涨率控制在3%以内,全距缩至6%。2012年至2025年,消费价格年均上涨率低于2%,其间全距减至5.2%。

须强调指出:这10多年来的消费价格稳定,是市场自发性供求两侧的规模急剧扩张和供求关系不断迭代再平衡的结果。正是在这10多年的时间里,我国建立了世界上最为完备的工业生产体系,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比重达30%,220多种产品产量位居全球第一,其中,钢、造船、微型计算机、手机等占全球比重超50%。同时,我国也做到了饭碗端在自己手里,谷物、肉类等农产品全球产量第一。这不仅适应了需求扩张,而且创造了需求,把消费者价格推上了稳定轨道。

我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从制度供给角度看,这是我国坚持发展实体经济,贯彻新发展理念,从供求两侧发力不断深化改革和实施系统精准的宏观调控的成果,彰显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优势。总之,消费价格稳定来之不易,起到了推动经济平稳发展和促进社会稳定的作用,产生了两点不容忽视的正面效应。

一方面,有效支撑了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中国式现代化是14亿多人口的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经济增长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这既要靠政府调节收入分配,实施更加有为的宏观调控稳增长,更要靠市场全方位促进居民收入增长。价格是市场配置资源的信号,具有强大的居民收入再分配效应,其中至为关键的是消费价格状况,直接决定居民可支配货币收入的实际购买力和支出范围扩大空间。

因此,衡量居民收入增长状态最终要看实际收入,名义收入增长率只是反映可支配货币收入的量值,并不能真正体现收入的实际价值。特别是对中低收入阶层来讲,实际收入增长率越高,全社会消费增长率上升空间越大,说明市场的收入再分配效应越强劲。居民实际收入是名义收入扣除消费物价上涨率后的收入,与消费物价上涨率成反比。近年来消费物价稳定上涨率下行,对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起到了强劲支撑作用。

另一方面,扩大了消费。物价与消费有多层次内在联系,消费价格状况直接决定有效需求状况,消费价格下行幅度等于消费者购买力增长幅度,一般会直接产生两种结果:一是扩大消费者消费支出;二是调整消费者支出结构,间接增加支出额。

改革开放后,居民消费的总体轨迹是消费总额和消费量随消费物价上涨率的逐步下调不断增长,其中突出的是耐用消费品保有量与价格之间的对比关系。上世纪90年代后,我国工业品产量步入高增长轨道,我国发展成为全球第一产出大国,耐用消费品价格一路下行,家电、家用汽车、信息通讯产品价格等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成倍下调,同时平均每百户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成倍增加。近年来,大部分耐用消费品价格处于下调或稳定状态,每百户居民拥有量在前期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又继续增加,特别是在农村部分商品品种增长率超过10%。

同时,在消费价格增长率下调和部分消费品价格下行的条件下,居民消费结构发生了质变。其突出表现是,1978年至2025年期间,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从61%降至29.3%,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等机构的评价标准(59%以上为贫困、30%至40%为富裕),从2017年起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就从贫困上升到富裕。恩格尔系数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产品生产者价格上涨率持续下调。恩格尔系数下降直接扩大了居民工业品和劳务购买扩张空间,目前呈现劳务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比重上升态势。这种结构转变促成了人均消费支出的稳步增长。近年来,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实际增长率超过国内生产总值(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使得最终消费支出成为经济增长的最大推动力量。其中,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增长率超过城镇,也就是说,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变动带来的消费支出扩张,对经济增长作出重要贡献。

消费物价上涨率的低位徘徊值得珍惜。务必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新的结构调整期,在调整红利不断释放的同时,就业、工资、投资收益、财产收入等的增长率(相比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又进入平缓期,此时部分消费品价格和消费品总体价格上涨率下行恰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居民当期利益损失。未来一段时间,结构调整还会不断深化,从国际发达经济体经验和国内结构调整经验双重角度看,收入、物价和消费还会出现再平衡情况。

对此,不能采用拉高物价激励经济增长进而扩大消费的模式去实现平衡。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发展实体经济,实现供求关系高水平、高质量的再平衡,并由此来确定消费物价水平的合理波动区间。进一步说,实施宏观调控使物价保持在合理区间并不是要人为大幅抬高物价,而是要在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反不正当竞争、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个人收入分配调节等政策来完善供求关系,进而使价格更为合理。

当前我国还是存有物价过度上涨的风险,目前广义货币(M2)占GDP比重为240%,从近年来发达经济体经验看,这是具有潜在推高物价上涨势能的比值。同时,我国目前部分商品劳务的价格上涨冲力越来越强,如有色金属、中药材、禽蛋肉类、生鲜果蔬、部分生活服务、公用事业(水、电、燃气费)等的价格,而且劳动力价格上涨压力还在增强,外部通胀输入和部分商品输出管控也在强化。这种成本上升和需求拉动价格上涨压力并存的格局,极易转化为物价上涨势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主动推高价格,等于是在制造收入、消费与物价之间的矛盾,将扰乱改革、发展、稳定三者间的平衡关系。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白景明

编辑:陈希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