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体动能
2026-10-14 来源:《经济》杂志-经济网 易红梅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十四五”时期,我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10亿亩,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已达63.2%,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5%,农作物的良种覆盖率超过96%,农业现代化建设已经取得重要进展。衡量农业强不强,不仅要看现代生产要素投入,还要看生产率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建设农业强国,既要强“物”,更要强“人”。只有持续投资于农业经营主体的人力资本,培育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才能更好驾驭良田、良种、良机、良法等现代生产要素,把“物”的投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为农业由“大”向“强”跨越提供坚实支撑。
建设农业强国强“物”更要强“人”
经过多年持续投入,我国良田、良种、良机、良法等物质层面的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为农业强国建设筑牢硬件根基。但也要看到,再好的现代生产要素,终究要依靠农业经营主体去使用、运营和转化。受我国“大国小农”基本国情、农村人力资本禀赋、城乡劳动力流动等多重因素影响,人的能力短板逐渐成为进一步释放物质要素效能、拉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主要瓶颈。这一现实可以从资源禀赋约束与人力资本能力挑战两个维度加以剖析。
一方面,劳均资源占有量偏低,成为制约农业劳动生产率提升的重要因素。随着小规模农户逐步退出农业生产经营,我国农业劳均资源占有量有所提高,但小规模农户仍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笔者对山东、安徽、四川和吉林4省12个产粮大县48个村的追踪调查显示,2025年,不种地农户、小规模种植户和大规模种植户分别占样本村农户的40%、56%和4%。大规模种植户虽然已经经营约四分之一的耕地,但大部分耕地仍由小规模农户经营。在“大国小农”基本国情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促进机械、技术等现代要素进入小农户,有效推动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但面向农业强国和共同富裕双重目标,仅有生产环节的社会化服务还不够,未来种植业将逐步形成更加专业化的生产分工:约20%的大规模农户重点生产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筑牢国家粮食安全根基;约80%的小农户更多转向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等高值特色产业,满足多元化食物消费需求。高值农业收益较高,但市场风险也更大。促进小农户稳定增收,既要提高其生产技术水平,更要改变其分散进入市场、价值链参与不足的格局。这就需要农业社会化服务由生产环节向加工、流通、营销等产业链下游环节延伸,培育服务链条更长、带动能力更强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帮助小农户更深融入现代农食供应链,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和技术环境加速变化,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的人力资本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农业发展正从主要追求经济产出转向经济、生态和社会多重价值协同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目标和功能更加多元。与此同时,我国农村产业结构正在深刻转型,从单一的农业生产向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电子商务、乡村文化产业、生态旅游产业等多个领域延伸,生物技术、数字技术、智能装备等也加快与农业生产深度融合。农业经营主体不仅要掌握生产技能,还需要具备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和新技术应用等综合能力,以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与此同时,人机协作正在重塑农食系统中的劳动分工:机器更多承担重复性、体力性和可自动化任务,人的作用更多转向设备操作、监控、判断、管理和技术决策。可以说,没有“人”的现代化,就难以释放“物”的现代化效能。笔者对上述四省的调查显示,2025年,大规模种植户务农劳动力中,高中及以上学历占比为22%,比小规模种植户高约10个百分点。但从全国看,2023年农业从业人员高中及以上学历占比不足7%,仅为世界主要农业强国的十分之一左右。更值得关注的是,虽然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近年持续提升,但与二三产业及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差距。部门间劳动生产率差距带来的收入差距,持续吸引教育水平较高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部门转移。农业现代化越是向前推进,越需要高素质劳动者,而农业比较收益偏低又使高素质劳动者不断流出,这一矛盾成为农业强国建设必须破解的重要课题。
在此背景下,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迫切需要把“投资于人”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队伍,为农业强国建设注入“源头活水”。首先,通过投资于人,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经营收益,使从事农业及相关服务业能够获得与城镇就业相当的生活水平,进而增强农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吸引力,形成高素质人才进入农业、发展农业、长期扎根农业的良性循环,为农业强国建设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本支撑。其次,以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突破小农户在规模、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约束,在“大国小农”基本国情下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竞争力提升与农民增收相统一。最后,以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促进人力资本、科技创新与物质装备有效结合,提高各类生产要素配置和使用效率,把现代农业生产要素优势更充分地转化为全要素生产率优势,为农业由“大”向“强”跨越提供持久动力。
把人力资本优势转化为农业产业竞争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育制度,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供了重要的人力资本支撑。2014年至2024年期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00多亿元用于高素质农民队伍培育。截至2024年,我国已经培育高素质农民900多万人次,形成了3.6万名“头雁”领飞、620多万新型经营主体跟进的乡村产业发展“雁阵”。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目标从最初“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拓展为“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高素质农民培育已成为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推动农业经营主体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并在提升个体经营效能、发展社会化服务、推动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展现出明显的成效。
赋能一人,激活一田——以能力提升重塑个体经营效能。以江苏省新农人唐勇为例,2013年他在建湖县承包了360亩土地创办家庭农场,由于缺乏品种选择、成本核算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农场连续两年亏损。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后,他系统学习了优质稻米种植、稻渔生态共作和电商运营等知识,并主动与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农科院建立技术联系,逐步将新技术、新装备和现代经营理念引入农业生产,在全县率先建成全程机械化智能化生产基地,应用推广毯苗智能机插、测土配方施肥、精准节水灌溉等技术,全年亩增收节支150元以上;同时创建自有大米品牌,获评国家A级绿色食品,年网上销售额超550万元。从连年亏损到实现技术、管理和市场协同发展,唐勇的实践表明,高素质农民培育能够通过提升经营主体的技术应用和经营管理能力,推动农业经营从凭经验种植向更加注重技术、管理和市场转变。
培育一技,服务一片——以社会化服务扩大人力资本投资效应。山东省“临沂市十佳高素质农民”程学刚,返乡创业后带领村民成立蔬菜种植合作社,并于2012年起参加高素质农民系统化培训,不断提升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此后,他以合作社为载体,整合资金、信息、农资、科技与市场等全链条要素,为种植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累计服务大棚300余座,辐射带动周边2000余户农户。此外,他还开设农民田间学校,开展培训80场次、培训农户4000人次。程学刚的实践表明,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成果并不局限于参训者自身,还可以通过合作社和示范培训等,将技术、信息、市场资源向周边小农户扩散,从而放大人力资本投资的辐射带动效应。
延伸一链,跃升一业——以产业链延伸提升农业价值。江西省抚州市“80后”创业者严爱根的实践呈现出“上游稳基、下游增值”的双向延伸路径。创业初期,因生产模式粗放、科技含量低、产业链条短等问题,当地的灯芯草陷入“丰产不增收”困境。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后,严爱根联合省林业科学院开展品种选育,建立标准化育苗基地,扩大种植面积,稳定产业基础。与此同时,推动产品向深加工和产业融合延伸。一方面,引进智能化加工设备,开发中药草芯、养生茶饮等十余类产品,产品附加值提升3倍;另一方面,建设研学基地,注册产品商标,构建线上直播与线下展销点相结合的销售网络,初步形成“农业+文旅+康养”融合格局。严爱根的实践表明,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的不仅是生产技能,更是经营主体整合科研资源、重组产品结构、拓展市场渠道和创造消费场景的综合能力,推动传统种植由单一生产环节向加工、流通和文旅环节延伸,实现农业价值的链式跃升。
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践充分彰显了“投资于人”对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作用。“投资于人”不仅能提升经营主体的知识技能、资源整合和市场经营能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还能够通过示范带动和社会化服务将能力向更多小农户辐射,通过加工、品牌、营销等向产业链下游延伸。从提升一个主体到带动一批农户,从做强一个环节到激活一条产业链,“投资于人”正在不断转化为农业发展的生产力、带动力和竞争力,为农业强国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提高“投资于人”的质量和效益
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头雁”项目投入,高素质农民队伍不断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能力持续提升,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形成奠定了良好的人力基础。面向农业强国建设,“投资于人”需要从扩大培育规模进一步转向提高培育质量和人力资本投资效益,着力解决培育什么能力、如何提高培育精准性、如何把能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如何放大辐射带动效应等关键问题,推动人力资本优势更好转化为农业生产率和产业竞争力。
一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拓展经营主体能力培育内容。随着农业产业链不断延伸和数智技术加快应用,农业生产经营对“人”的能力要求正在由单一生产技能向综合经营能力转变。应推动培育内容由生产技能向技术应用、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和产业链组织等综合能力拓展,提升经营主体识别市场需求、控制生产成本、拓展销售渠道和参与现代农食供应链的能力。同时,把数字平台、智能农机、人工智能等“新农具”纳入培育内容,提高经营主体运用数智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和进行科学决策的能力。
二是创新培育机制,提高人力资本投资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针对经营主体所处产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和能力短板的差异,进一步完善需求导向、分层分类的培育机制,提高培育内容与经营主体实际需求的匹配度。生产技术培训应强化田间实践和现场指导;加工流通、品牌营销、电商运营、供应链管理等能力培育,应更多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电商平台等开展跟岗学习和实践训练。加强培训后的跟踪服务,根据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不断变化的能力需求,运用数字平台、人工智能等工具提供个性化学习和持续指导,推动相对集中的阶段性培训与常态化能力提升相结合。
三是完善激励和支持机制,放大“投资于人”的辐射带动效应。高素质农民培育具有普惠性,应让更多农业生产经营者获得提升能力的机会,同时更加重视优秀人才的培育和激励。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评价机制,既看培育覆盖面,更看培育质量和带动成效,从关注“培育了多少人”进一步转向关注“培育出了什么样的人、带动了多少人”。对培育中涌现出的优秀经营主体,应加强农业农村、科技、金融等部门政策协同,在技术服务、信贷保险、创业支持、产业对接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推动优秀人才的能力优势转化为带动农户、带动产业的发展效应。
北京大学现代农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易红梅;本文第二作者为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贾铖;本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对促进农业快速增长、绿色发展、提升农业韧性和农户生计公平的影响研究》(编号72273003)的阶段性成果。
编辑:张军红